1.采购条件
京沪高速公路新增黄河路互通工程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京沪高速公路新增黄河路互通工程核准的批复(沧审批核〔2026〕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征地拆迁费用由沧县政府承担,其余费用由采购人自筹。
项目采购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公路新增黄河路互通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县,沧县风化店镇东侧;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12.1679公顷,新建匝道长约2494米,其中单向单车道长1305米、宽9米,对向双车道长1189米、宽16.5米;拼宽高速主线长1163米、宽0-9米,拼宽中桥1座,互通新建匝道桥梁3座,新建收费站1座,宿办区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他还包括机电、绿化等工程。
2.1.4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后续服务直至项目交工之日止。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1.6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初步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全部工作,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作用,评价场地稳定性,提出地基基础方案建议,编制并提交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初步勘察报告及相关成果资料,并配合后续设计审查等工作。
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报审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等管理程序必需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直至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2.3最高采购限价:854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3.1.1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其中1项: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其中1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仅适用于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设计综合资质除外),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完成过初步勘察设计业绩:近5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业绩截图),供应商须完成下列业绩其中1项:
(1)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含互通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
(2)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互通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近1年内(2025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3.3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期本单位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提供近期本单位社保证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询比采购。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7日8:30至2026年9月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E招冀成企业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ezjcbidding.com/)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可登录“供应商系统”,针对所投项目提出问题及异议,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 E招冀成企业版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
5.2 供应商可在E招冀成企业版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E招冀成企业版)”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询比截止时间前在供应商系统中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在E招冀成企业版提交电子文件,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情况,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如因供应商未能及时注册、审核、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等自身原因,导致其无法正常参加开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4 开启地点: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
6.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 45 %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E招冀成企业版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E招冀成企业版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
本项目三方平台使用费由潜在供应商支付,金额600.00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华元大厦
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于工
电 话: 0317-5517001
代理机构: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昕大厦16楼
联系人:穆文玉
电 话:0317-3023738、1522758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