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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海关、边检、海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海关、边检、海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3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 2.1.2建设规模:码头建设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和1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及配套库区,使用岸线长度503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470万吨,库区总库容46万立方米。装卸及储存货种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纯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以及低温丙烯、低温丙烷、低温丁烷、低温乙烯、低温乙烷、环氧丙烷、常温丙烯、常温丙烷、常温丁烷。本项目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海关、边检、海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2.2招标范围:建设一套符合海关、海事、边检对码头、库区区域全面监管的监控信息化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3.1.4项目经理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7 09:00至2026-07-22 09: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8-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zsxgw.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向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 /石家庄通汇资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方式:李经理 0317-5106712/宋工 173382990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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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通汇资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黄骅市沧海路15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新石北路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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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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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负责人:

宋工

电话:

0317-5106712

项目负责人电话:

173382990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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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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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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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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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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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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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