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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沧州市。

2.1.2建设内容: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财务管理能力提升、财务共享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采购人当前信息化建设现状和财务管理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共享体系建设现状诊断,透彻分析采购人的财务信息化战略,准确定位财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财务共享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共享整体规划方案设计、业务流程方案设计、组织人力方案设计、运营管理方案设计等内容,编制的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相关要求,并协助采购人财务共享顺利建设与平稳运营。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需完成调研及全部咨询成果评审。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文件中范围、任务和内容等规定的要求;工作成果材料涉及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定的,均需通过审定并可落地实施。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1.7 最高限价:90万元。

2.2采购范围:采购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核算主体,在服务期内公司若有新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或存量公司有新业务开展,需纳入服务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会计或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

3.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每天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rhjtcangzhou@163.com,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供应商缴费并填写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登记表。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jfjt.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街9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17-2065700

采购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

联系人:郭明亮、张献献

电  话:0317-212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