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途径海兴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沿线跨越南排河1条省级河道,捷地减河、宣惠河、大浪淀排水渠等3 条市级河道,以及老石碑河、廖家洼排水渠北支、廖家洼排水渠、新石碑河、老黄南排干、新黄南排干、六十六排干、丁北排干、苏北干沟、宣惠引河、宣南干沟等11 条县级河道。
2.1.3计划工期: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最高限价:35.04万元。
2.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2采购范围:本项目监理包括河道防护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在近1年内(2024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水利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水利工程监理合同被解除。
3.1.3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比。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15日9时至2025年8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jfjt.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开启、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等。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5200元。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邓楠,电话:0317-5639719;
采购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明亮,电话:0317-2121098。
9.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电话:0317-2060686
邮编:061000
10.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监理 | 供应商 | 600 |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联系人:邓楠
电 话:0317-5639719
采购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
联系人:郭明亮
电 话:0317-212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