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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黄骅北收费站东区宿办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黄骅北收费站东区宿办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津汕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津汕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黄骅北收费站东区宿办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RCCZ-CG2501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黄骅北收费站东区宿办区道路维修改造,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2533.8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二)工期:30日历天。

(三)项目地点: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

(四)最高限价:285190.94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详见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二)财务要求:详见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三)业绩要求:详见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四)信誉要求:详见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八)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 7 月 15 日至 2025年 7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圣基大厦B座401室获取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地点为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 7月 24日9时3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并提交响应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jfjt.cn)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宋征

(二)联系电话:13832707640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名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津汕分公司

(二)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黄骅北东区收费站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圣基大厦B座401室

(三)联系人、网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丽欢

联系方式:18730794876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附件2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 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近一年(2024 年 7 月 1 日至今) 中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施工合同被解除。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