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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18荣乌高速沧州段,途径海兴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沿线跨越南排河1条省级河道,捷地减河、宣惠河、大浪淀排水渠等3 条市级河道,以及老石碑河、廖家洼排水渠北支、廖家洼排水渠、新石碑河、老黄南排干、新黄南排干、六十六排干、丁北排干、苏北干沟、宣惠引河、宣南干沟等11 条县级河道。具体内容以清单和图纸为准。

2.1.3计划工期:2个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水务主管部门验收。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度或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和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9:00至2025年7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形式评审。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4060元。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邓楠,电话:0317-563971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明亮,电话:0317-2121098。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8695563

电子邮箱:czjtjztbjd@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跨越河道防护工程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大道9号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联系人:

邓楠

联系人:

郭明亮、张献献

电话:

0317-5639719

电话:

0317-2121098